常州市个体工商户注册与注销要求(2025最新版)
一、个体工商户注册要求
1. 注册条件
经营者资格:中国大陆公民、港澳台居民(需提供居住证)或符合条件的外国人(需工作许可)
经营场所:需提供合法使用证明(房产证、租赁合同等),住宅改商用需居委会/业委会出具同意证明
经营范围:不涉及需前置审批的行业(如餐饮、医疗、危险品等)
2. 所需材料
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《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》
经营场所证明(房产证/租赁合同+房东身份证复印件)
经营范围涉及特殊行业的需相关许可证(如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)
3. 注册流程(全程可线上办理)
名称自主申报:通过“江苏省政务服务网”或“江苏市场监管”APP核名(非必须,可直接登记)
提交申请:线上(江苏政务服务网)或线下(各区行政审批局/市场监管所)
领取执照:审核通过后,可现场领取或邮寄营业执照(通常1-3个工作日)
4. 后续事项
刻章备案:公章、财务章等(非强制,但建议办理)
税务登记:领取执照后30日内至税务机关备案
社保开户:如需雇工,需办理社保登记
二、个体工商户注销要求
1. 注销条件
经营者自愿终止经营
无欠税、无行政处罚、无债务纠纷
已结清员工工资、社保等
2. 注销流程
税务清算:
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税,领取《清税证明》
需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(如未记账,需补申报)
工商注销:
提交《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》
营业执照正副本(遗失需登报声明)
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
社保/公积金销户(如有雇工)
3. 简化注销政策(2024年新规)
“一网通办”:江苏政务服务网支持税务+工商联办
即办注销:无经营、无债务的个体户可当场办结
费用减免:取消登报公告要求,改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示20天
三、常见问题解答
Q:没有经营场所能否注册?
可使用“集群注册”(需委托孵化器或商务秘书公司),但需符合行业限制。
Q:注销时必须补缴税款吗?
如存在未申报收入,需补税+滞纳金;零申报个体户可直接清税。
Q:营业执照丢失如何注销?
需先在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作遗失声明,再申请注销。
Q:能否委托他人办理?
可以,需提供经营者签字的《委托书》及代办人身份证。
四、注意事项
年报义务: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需完成工商年报,逾期将列异。
税务零申报:未经营也需按月/季申报,否则可能被罚款。
行业监管:餐饮、食品等行业注销前需先办理许可证撤销。